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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局机构职能
来源:    时间:2023年04月04日    

一、民和县广播电视局主要职责

)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规划;监督检查广播电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指导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创作及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组织审查在县电视台电视节目中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的内容和质量。

)领导民和电视台、民和广播电台,对其重大宣传活动进行协调和检查,组织和管理其节目的传输覆盖。

)统筹推进与省、市、县内外广电媒体的合作和广播电视对外宣传工作。

)负责全县广播电视播出质量的监测和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技术指导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