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商务 > 政策文件
民和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监督检查制度
来源:    时间:2017年06月20日    

 

 

民和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监督检查制度 

  为提高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水平,有序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发展,逐步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承办企业的监督管理,检查项目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查项目有关建设质量及资金使用方面的合法、合规性,以使该项目的各项工作能按照既定方案稳步推进并在安全、质量、进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考核和验收时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项目监督检查制度要求

  (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制定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各项计划安排和进度要求,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要建设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二)项目各承办主体按要求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承办主体上报的工作总结及项目进度等相关材料作为综合示范项目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三)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或提出整改意见并形成书面整改材料(包括整改时间、内容、要求及整改不及时的相关责任追究等)。

  (四)成立监督检查小组

   为确保项目监督检查顺利进行,特选定民和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及我县相关部门单位组成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对项目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具体由县工业和商务局牵头,组织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纪委、县监察局等有关部门,抽调专门人员成立检查小组。

  二、项目实施重点任务

  (一)培育农村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体系。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及村电商服务站,形成完善的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建设县级仓储配送中心,对网购商品进行乡镇、村电商服务站配送;建设乡镇及村电商服务站,确保网购货物送货到家;同时,乡镇及村电商服务站对上网销售农产品进行分拣、包装等初加工后,转送至县电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商标、包装后上线销售。支持国内知名仓储物流、快递企业落户,加快完善物流配送服务,切实解决县城到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二)完善电子商务培训服务体系。加大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力度,制定培训计划,宣传电子商务政策,普及电商基础知识,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培育一批掌握网上操作技能的电商技术人才队伍;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高校展开合作,建立培训基地和实践基地,同时开展网上电商基础普及免费培训,适当放大培训面,培养实用性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建立健全农村青年创业培训机制,定期开展农村电商公共宣传,针对企业、农民等提供基础普及性的公开、免费培训及网络培训,加强培训人员跟踪服务、提供辅导、孵化等,力争基础普及性培训和增值培训累计10000人次以上。

  (三)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支撑体系。全县电信、移动、联通等网络运营单位要继续加大网络建设投入,扩大网络对终端用户的覆盖面,农民宽带使用率达到50%以上,切实降费提速,提高网络服务水平。依托县级电商服务中心建设O2O体验店,引进一批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企业,开展名优农产品网销设计、包装和推广等服务。全县乡镇及村电商服务站建立线下实体店体验模式,承担线下体验功能,实现“一网多用、一店多用”,通过服务站多方面宣传本地产品,并进行线上线下销售,为农村居民提供网络代购、各类产品代销和配送服务,积极拓展金融、通信、咨询、旅游、健康养老等服务。

  (四)搭建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服务体系。围绕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品牌化和质量品控,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以及QS认证,开展农特产品分级、初深加工、包装、商标注册、品牌打造等建设,构建农特产品追溯平台数据库,解决农特产品上线销售的前置障碍。重点在生产商、供应商、分销商、零售商和最终客户之间,利用电商服务中心平台集聚优势,实现供应链环节中各企业的信息沟通、数据互换和协同工作,打造特色电商产品完整供应链,推动农村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加快应用电子商务。以“民和特色馆、线下体验店”建设为核心,创新开发具有竞争力的农特产品,重点加强马铃薯、蜂蜜、马营陈醋、人参果、牛羊肉、苹果、软梨、杂粮等农特产品和三川刺绣手工艺品及地方特色小吃进行品牌化建设,突出网络品牌营销,全面打造网络渠道销售体系;通过专业公司运作,对农特产品形态、深加工、产品包装进行升级,进一步提升知名度,在确认食品安全的前提下,为非标农产品品牌背书,提高我县农特产品的信誉度,加大农产品上行力度。

  (五)拓展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发动农村青年、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群体和组织,充分利用村电商服务站等现有资源,完善农村配送服务网络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网络消费环境,运用电子商务大数据引导农业生产,拓展农产品市场,运用微信营销、微博营销等电子商务营销手段来提高农产品的产业化程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在交通便利、人流量大、有实际需求的地方,建设具备网超条件的O2O展示展销中心,通过农旅结合,开展营销服务,积极探索“互联网+文化旅游”模式,结合“喇家遗址”“民俗博物馆”“纳顿”“七里药泉”“桃花源”等资源,不断推动我县文化旅游与电商深度融合,不断增强电商旅游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

  、项目监督检查内容

本制度将就以7项内容的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和检查。

  (一)建成县乡村三级电商网络服务体系。主要通过实地察看和查阅资料进行监督检查。查看乡镇电商服务、村级电商服务点建设是否达标并投入运营包括基础设施及网络宽带配备情况、日常运营情况、代买代卖功能的运用、服务站负责人经营操作情况等内容;是否实现县级仓储物流中心到乡镇、村级电商服务点3天内完成配送对农村物流配送体系收派件情况,对社会物流快递企业开放情况;查看整合社会物流快递企业情况,查看后台,随机抽查快递下乡进村及收件上行情况。

  (二)农产品电商品牌和标准化建设。主要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核对合同、票据、资料、图片等证明材料,查看农产品品牌培育情况和项目实际运营情况主要包含品牌注册、品牌培育、分拣、包装、检测、网络营销策划、网站托管等增值服务);是否对本地农特产品马铃薯、蜂蜜、马营陈醋、人参果、牛羊肉、苹果、软梨、杂粮等农特产品和三川刺绣手工艺品及地方特色小吃进行品牌化建设,培育1-3个品牌

  (三)电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主要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查看是否在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电商服务点,了解贫困户马铃薯、蜂蜜、苹果、玉米等农特产品电商销售情况及贫困村贫困户电商知识培训情况和贫困户电商创业情况。

  (四)扩大电子商务应用范围。主要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查看农产品电商实体体验店运营情况,查看农副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网络销售开展情况及销售额。

   (五)发展壮大电子商务企业。主要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核对与本土电商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票据、资料、图片等证明材料;查看支持个体工商户、社会青年和大学毕业生电子商务创业的证明材料。

  (六)健全完善县域电商服务网络。主要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核对合同、票据、资料、图片等证明材料,查看农产品品牌培育上行质量安全检测和溯源项目实际运营情况;查看县域电商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了解运行情况;查看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功能情况(扶持、引进、培训、研发、设计、美工、摄影、营销、物流专业公司入驻,为县域内电商企业进行培训指导和技术支持,为上线产品进行品牌化包装和营销)。

  (七)电子商务人员培训。主要通过查看培训档案和现场督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每期培训档案应有与培训机构签署的培训协议或当地政府下达培训任务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每位授课人的基本情况和资质证明、培训方案、培训时间、地点、课程安排、培训材料、培训人员名册、签到名册和现场培训照片进行监督检查。

  、项目监督检查频次及方式

  (一)项目监督检查

  1、项目建设进度检查:按照项目建设进度进行不定期检查

  2、培训情况检查:按照培训班次进行检查,提供对应的培训档案

  3、资金使用情况检查:财政资金拨付后进行检查,或项目进度需要进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时,可临时安排并通知相关单位。

  (二)项目监督检查方式

  1、实地考察。

  2、听取报告。

  3、查看材料。

  4、其他可行方式。

  5、每次监督检查情况形成影像或图片资料。

  、项目监督检查标准

  (一)是否具备或取得相关资质(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商品流通许可证等)。

  (二)项目建设情况:是否按照本县既定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建设完成,并正常投入运营。

  (三)项目运营情况:是否按照本县既定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运营并达到一定运营效果。

  (四)资金使用情况:是否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张冠李戴、违规使用、弄虚作假等不合规情况。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制度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民和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欢迎广大群众对民和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民和县审计局0972- 8522029

  民和县监察局:0972-8581793

  民和县财政局:0972-8526575

  民和县工业和商务局:0972-8590352

 

                     民和县工业和商务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