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民和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安排使用(年中调整)方案的报告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青政〔2018〕5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23号)的要求,结合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全省贫困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对我县编制方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编制完成《民和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安排(年中调整)方案》随文呈上,请审示。
民和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
民和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安排使用(年中调整)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23号)、省财政厅、扶贫开发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青财农〔2017〕264号)和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东政〔2017〕1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扶贫机制,切实落实好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加快推进脱贫攻坚步伐,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和乡村振兴战略,提高财政涉农资金脱贫攻坚使用效益,充分利用好赋予的资金使用管理权限,根据《民和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年初计划)方案》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全省贫困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对我县整合方案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县2018年纳入整合范围内财政涉农资金下达及资金使用安排情况和脱贫攻坚任务、乡村振兴战略实际,编制完成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年中调整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脱贫攻坚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四年脱贫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总体部署和市政府“八个一批”“十大工程”脱贫攻坚计划,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充分利用好赋予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扶贫资金自主权,逐步建立各类财政涉农资金“任务清单”管理方式下,以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为主体的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机制,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我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集中财力、精准扶贫的原则。整合优化整合范围内的财政扶贫涉农资金,以脱贫实效目标,改变涉农扶贫资金“撒胡椒面”状况,本着“整合资金、加大投入”的原则,将资金集中投向贫困地区脱贫产业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核心基地以及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改善等方面。通过财政资金为引导,带动信贷资金、社会资金对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脱贫攻坚起支撑带动作用的重点优势产业及示范项目的扶持和投入。
(二)坚持规划引导、项目整合原则。根据全县脱贫攻坚总体规划,结合各部门资金下达目标任务,按照“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制度规范、规划统一、纵贯横联“的要求,建立“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口子放水”的整合使用机制,各行业部门要以县贫困地区主导产业、重点项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目标任务搭建资金整合平台,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扶持做强贫困村、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确保脱贫攻坚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坚持优势互补、集中投入的原则。坚持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好切块资金的项目以及审批权完全下方县的有利条件,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相关涉农部门要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导,通力协作、“各炒一盘菜,共做一桌席”,根据行业切块资金下达及资金建设目标任务,结合脱贫攻坚规划,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有针对性地围绕精准扶贫目标、主导优势产业投入,使各项资金相互补充,产业各环节功能配套完善的行业资金整合方案,形成合力,发挥资金积聚优势,提高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四)坚持重点突破、稳步推进的原则。紧紧围绕“十大扶贫建设工程”和县委、县政府制定的扶精准扶贫发展规划、特色优势产业,产业发展扶贫方向,采取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办法,集中投入,连续扶持、稳步推进,确保效益,努力做到投资一项,见效一项。
(五)项目对接、完善项目库的原则。各涉农部门以整合资金范围和常年专项资金下达额度为基础,合理有效结合下达资金目标任务清单和我县脱贫攻坚规划,建立和完善涉农资金项目库,整合的资金安排必须从项目库确定,确保整合方案的有效对接和项目实施及时性。
三、目标任务
以民和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各乡镇、各部门行业规划确立的目标为整合方向,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全面推动涉农专项资金“政府引导、规划先行、统筹安排、强化监管、运行安全、使用高效”的统筹使用管理机制。以脱贫攻坚任务为目标,12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1064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攻对象。按照“六个精准”、“十大工程”“八个一批”的要求,着力改善和提高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脱贫攻坚进程,确保到2019年实现全县125个贫困村10641户42232人贫困人口脱贫,全县整体脱贫摘帽,如期实现脱贫攻坚任务。
四、计划整合资金来源总规模及构成
(一)整合范围: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和规定,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范围是:
1、中央财政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旅游发展基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大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用于农村方面的资金。
2、省级财政资金。农牧业发展资金(对农牧民的直接补贴和草原管护员的岗位报酬除外)、草原植被恢复费、水利发展资金(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大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省级配套资金)、水资源费、林业发展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扶贫开发资金、供销改革发展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牧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供销社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农村现代物流服务网络)、美丽乡村建投资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乡村旅游发展资金等。省级财政安排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农村方面的资金。
3、市级财政资金。省级安排下达到市(州)、由市(州)安排下达到县的涉农资金,市(州)本级财政补助到县的涉农资金。
4、县级资金。县级财政安排的各类涉农资金、发达省区援青涉农资金、通过政府性融资平台取得的涉农贷款。
(二)资金整合计划编制: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整合资金范围”规定和2018年9月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全省贫困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对年初计划整合方案中纳入整合的农业生产发展救灾资金、农村小型病险库加固维修资金和山洪灾害资金调整剔除,整改后2018年我县计划纳入统筹整合财政26类涉农专项资金(包括政府性融资贷款),纳入整合资金总规模112645万元,主要围绕我县农牧业产业发展、农村水利交通公益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农村人居生活条件改善、农村教育、医疗等脱贫攻坚任务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计划整合财政各类涉农资金95735万元。为纳入整合资金总规模的85%。(详见附表一: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来源分类统计表)按照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范围规定,其中:
按照整合资金来源性质分别为: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纳入整合规模30557万元,计划整合30557万元,主要包括财政扶贫切块资金、中央预算内易地搬迁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以工代赈、国有贫困林场、省级扶贫和绩效奖励资金以及县级预算安排扶贫专项资金。
2、水利发展资金 纳入整合规模8137万元,计划整合资金5200万元,主要为水利发展切块资金、农田水利发展专项资金(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大水源工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库除险加固等重大水利工程资金)。
3、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 纳入整合规模11164万元,计划整合资金9870万元,主要是农牧业发展切块资金、特色主导产业、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等资金(不包括农业保护补贴、农机具补贴、草原生态奖补、农业保险政策补贴等直接惠农补贴资金)。县级财政计划债券偿还资金安排2000万元;
4、林业改革资金 纳入整合规模6018万元,计划整合4050万元。主要为林业改革发展切块资金、森林生态效益、农村造林、天然林保护工程、林下经济发展等资金;
5、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纳入整合规模5530万元,计划整合5530万元,主要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牧业产业化发展、产业化贴息等专项资金。其中,县级财政配套200万元;
6、农村综合改革资金 纳入整合规模2421万元,计划整合资金2391万元,主要是农村综合改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其中,县级财政配套资金30万元;
7、新增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农田建投资金 该项资金上年未下达,暂未列入整合资金,待资金下达后根据下达项目任务安排年中调整列入。
8、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 计划整合用于贫困村环境治理和保洁工程县级财政800万元;
9、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公路建设项目资金 该项资金上年未下达,暂未列入整合资金,待资金下达根据项目安排年中调整列入。
10、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纳入整合规模14124万元,计划整合资金10581万元,主要是中央和省级安排下达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农村住房保险以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000万元。
11、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 纳入整合规模408万元,计划整合资金200万元。主要是中央和省级福利彩票安排的项目资金。
12、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纳入整合规模1139万元,计划整合资金1000万元用于贫困区粮食生产以及特色农业产业发展;
13、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该项资金上年未下达,暂未列入整合资金,待资金下达根据项目安排年中调整列入。
14、农业资源生态保护资金 根据整合规定,该资金对农民的补贴除外,上年未下达此资金,暂未列入整合资金数,待资金下达根据项目安排年中调整列入。
15、服务业专项资金 纳入整合规模675万元,计划整合600万元,主要是省级财政商务流通项目和冷链物流示范项目资金。
16、旅游发展资金 纳入统筹整合273万元,计划整合资金273万元,主要是省级旅游发展引导资金和旅游发展基金补助项目资金;
17、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投资金 纳入整合规模16579万元,计划整合11499万元,分类整合的主要资金是农村公路基建投资、中小河流域工程、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规模化大型沼气、种养循环一体化项目、水生态治理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的其他资金;
18、水资源费 该项资金2017未下达我县此类资金,故暂未列入整合资金数,待资金下达根据项目安排年中调整列入。
19、森林植被恢复费 该项资金2017未下达我县此类资金,故暂未列入整合资金数,待资金下达根据项目安排年中调整列入。
20、供销社改革发展资金 纳入整合规模300万元,其中县级财政30万元,计划整合用于农村流通领域供销社恢复改造等方面资金210万元;其中县级财政10万元
21、高原美丽乡村建投资金 纳入整合规模3510万元,计划整合资金3510万元主要用于我县贫困村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计划;
22、教育文化涉农资金 纳入整合规模8373万元,计划整合资金7200万元。主要是学前教育专项、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职业教育以及农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其中县级财政预算农村薄弱学校改造配套资金400万元;
23、医疗社区涉农资金 纳入整合规模973万元,计划整合资金600万元,主要是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建设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24、发达省区援青资金 纳入整合规模1664万元,计划整合1664万元,主要是江苏无锡市扶贫协作帮扶资金。
25、政府性融资平台涉农贷款 2018年我县未落实政府性融资贷款用于扶贫和“三农”建设方面的贷款,待落实后纳入年中调整方案。
26、其他涉农资金。根据2018年资金下达情况和资金安排性质,再列入方案。
(具体整合资金来源构成及其资金数额见附表二:《2018年民和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来源汇分类统计表》)
五、年中整合资金来源实际到位及整合情况:
截至2018年8月20日,计划整合26类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已实际下达(预告)其中15类资金87583万元,实际到位整合资金85624万元,为年初整合计划的89.4%,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5625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5726万元,市级财政资金365万元、县级财政2831万元,江苏无锡扶贫协作资金1076万元。实际整合资金来源为:
(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933.8万元,为计划整合数的104.5%。其中,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5123万元,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4911.9万元,市级财政扶贫资金365万元,县级财政扶贫资金1533.95万元。主要是财政扶贫切块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
(二)水利发展资金4088万元,为计划整合的76.4%,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445万元,省级财政资金643万元,均中央和省级为切块下达水利发展资金
(三)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3388万元,为计划整合的33.87%。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37万元(剔除农业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草原生态奖补等对农民直接补贴资金)、省级财政资金2481万元,县级财政500万元。
(四)林业改革资金46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94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6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00万元,中央和省级资金为林业改革发展切块资金。
(五)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1234.2万元,为计划整合的22.3%,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35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99.2万元,主要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
(六)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530万元,为计划整合的105.8%,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530万元,主要是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全部列入整合范围;
(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1420万元,为计划整合的155%,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23万元,省级财政资金497万元。
(八)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715万元。为计划整合的35.1%,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715万元。
(九)旅游发展基金105万元。为计划整合的38.5%,其中,省级财政资金105万元,主要为旅游发展引导资金和旅游发展基金补助。
(十)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部分的资金10211万元。为计划整合的88.8%,其中,中央财政998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31万元。主要是农村扶贫公路、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种养循化一体化和其他用于“三农”建设方面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
(十一)供销社改革发展资金250万元。为计划整合的119%,均为省级财政资金。
(十二)美丽乡村建投资金3900万元。为计划整合的111.1%,中央财政资金3900万元。
(十三)教育文化涉农资金16236万元。为计划整合的225.5%,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685万元,省级财政资金854万元,县级财政资金697万元。主要是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和学前教育专项资金。
(十四)医疗社区涉农资金896.6万元,为计划整合的149.4万元,均为省级财政资金。
(十五)发达省区援青资金1076万元,为计划整合的64.7%,为江苏无锡市扶贫协作资金。
(具体下达到位资金情况详见《2018年民和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来源明细统计表》附表二)
六、整合资金支出项目安排
依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2018年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财政、发改、农牧、林业、水利、扶贫、教育、卫生等部门,以县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和资金整合平台,结合资金下达“大专项+任务清单”约束性和指导性建设任务,通过上下沟通衔接,围绕县级脱贫攻坚规划,乡村振兴战略,在保证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和目标完成的前提下,根据整合方案编制要求,扶贫、水利、农业、林业、民宗等部门编制了行业资金使用安排整合方案,并经县政府审定批复。
对截至8月30日到位(预告)实际已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85624万元按照农牧产业发展扶贫、农村水利交通公益设施建设、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农村教育医疗发展、农村文化旅游扶贫、贫困区农民居住条件改善、农村商务流通发展、农民技能培训等八个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安排221个,
按照资金投入方向分类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66704万元,农牧业生产发展17476万元,其他1444万元。
(一)农牧业产业发展扶贫项目资金17869万元,安排围绕用于农牧业产业扶贫发展项目50个。
1、贫困户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安排整合资金1662万元,对14个乡镇307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产业发展养殖、种植、资产收益等。
实施责任单位:扶贫开发局、农牧局、有关乡镇政府
2、优质农产品加工扶贫产业园建设项目。安排整合资金900万元,通过与贫困村利益链接方式,扶持建设兴润乳业公司乳制品加工建设600万元、马营清真食品酿造公司扩建工程300万元。
实施责任单位:扶贫局、农牧局;
3、草畜联动扶贫产业园项目。安排整合资金400万元,通过与贫困村利益链接方式,扶持金宝农牧科技公司扩建80万元,鲁青饲料科技公司提升150万元,绿宝科技公司扩建90万元,月秀饲料公司扩建40万元,畜丰饲草公司40万元。
实施责任单位:扶贫局、农牧局
4、农产品加工扶贫产业园发展项目。安排整合资金700万元,通过与贫困村利益链接方式,扶持威斯顿精淀粉加工200万元,牛羊肉加工:绿宝源农牧公司200万元,景泰食品加工300万元;
实施责任单位:扶贫局、农牧局;
5、官亭赵木川村“黄河彩蓝”设施农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安排整合资金300万元,完成100栋高标准设施农业大棚基地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
实施责任单位:民族宗教局、农牧局
6、中川乡农场村葡萄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安排整合资金300万元,在农场村栽植葡萄经济林300亩(苗木、肥料、管护、整地)。
实施责任单位:民族宗教局、中川乡政府
7、中川乡果品科技示范种植项目。安排整合资金160万元,美一村引进推广种植优质果品16万株 。
实施责任单位:民族宗教局、中川乡政府
8、中川乡盘格村黄芪种植项目。安排整合资金30万元,推广引导搬迁贫困户种植黄芪300亩。
实施责任单位:民族宗教局、中川乡政府
9、官亭镇寨子村花椒经济林种植项目。安排整合资金70万元,种植花椒经济林140亩(苗木、肥料、农药和管护)
实施责任单位:民族宗教局、官亭镇政府
10、官亭镇光辉村、梧释村百合引进种植项目。安排整合资金80万元,种植百合95亩(苗木、肥料、农业和管护)。
实施责任单位:民族宗教局、官亭镇政府
11、官亭镇前进村黄芪种植项目。安排整合资金80万元,种植黄芪400亩(苗木、肥料、农药和管护等)。
实施责任单位:民族宗教局、官亭镇政府
12、转导乡三湾村黄芪种植项目。安排整合资金45万元,种植黄芪400亩(苗木、肥料、农药和管护等)。
实施责任单位:民族宗教局、转导乡政府
13、粮改饲产业发展项目。安排整合资金365万元,重点贫困区,贫困村通过带动引领贫困户的方式生产优质青贮6万吨,每吨补助60元;技术支持费5万元。
实施责任单位:农牧局 有关乡镇政府
14、农机深松整地补助项目。安排整合资金42万元,重点贫困村实施农机深松整地2万亩,每亩投资20元.
实施责任单位:农牧局
15、马莲滩村百合种植示范产业园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100万元,以李二堡镇马莲滩种植专业合作社为龙头,种植种植240亩“兰州百合”基地为依托采用“合作社+农户+市场”带动周边500户农户,达到种植总面积达到1240亩。
实施责任单位:扶贫局 李二堡镇政府
16、休闲农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40万元,分别在西沟绿禾牡丹园、隆治向日葵农业观光基地实施旅游栈道及附属设施建设,每个20万元。
实施责任单位:农牧局 西沟乡政府、隆治乡政府
17、设施农业日光节能温室改造提升 安排整合资金50万元,设施农业基地实施旧棚改造提升100栋,棚膜、立柱、卷帘机等,每栋补助5000元。
实施责任单位:农牧局 总堡乡政府 马场垣乡政府
18、蔬菜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30万元,在隆治、马场垣实施西瓜、人参果、辣椒等优良品种引进和繁育
实施责任单位:农牧局 隆治乡政府 马场垣乡政府
19、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推广 安排整合资金30万元,实施玉米、小麦秸秆再利用推广技术
实施责任单位:农牧局 中川乡政府 总堡乡政府
20、露地蔬菜种植推广 安排整合资金150万元,对推广实施的露地蔬菜种植进行种子、有机肥补助,每亩200元。
实施责任单位:农牧局 相关乡(镇)政府
21、农田残膜回收再利用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365万元,回收农田残膜243.6万公斤,每公斤补助1.5元
实施责任单位:农牧局 相关乡(镇)政府
22、农田测土配方肥推广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9万元,推广玉米配方肥示范田35万亩,宣传及肥效实验。
实施责任单位:农牧局 相关乡(镇)政府
23、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22万元,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鼠害防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药等
实施责任单位:农牧局 相关乡(镇)政府
24、耕地质量监测和土壤养分监测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21万元,开展耕地地质监测和90个土壤养分监测,取土化验、田间试验、监测点建设等
实施责任单位:农牧局 相关乡(镇)政府
25、农作物种子工程 安排整合资金79万元,建设麦类三圃田1000亩,建设麦类品种繁殖1500亩,马铃薯微型署80万粒,农作物种子收储13万公斤。
实施责任单位:农牧局
26、农村集体产权清产核资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312万元,22个乡镇312个行政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
实施责任单位:农牧局 相关乡(镇)政府
27、饲草基地建设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500万元,饲草基地建设及草牧业试点,集中连片建设饲草种植基地50000亩;每亩补助种子及化肥100元。
实施责任单位:农牧局 相关乡(镇)政府
28、草原鼠害防治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50万元,开展草原鼠害防治25万亩,每亩补助1.5元。
实施责任单位:农牧局 相关乡(镇)政府
29、标准化牛改点建设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20万元,大庄乡、甘沟乡分别新建2个牛改点,配种室、冷配车及配种设施器械等。
实施责任单位:农牧局 大庄乡政府 甘沟乡政府
30、核桃庄乡排子山村扶贫产业发展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35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排子山村开展特色养殖、种植后续产业发展。
实施责任单位:农牧局 扶贫局 核桃庄乡政府
31、古鄯镇菜籽湾村扶贫产业发展 安排整合资金60万元,实施贫困村后续产业扶持发展。
实施责任单位:农牧局 扶贫局 古鄯镇政府
32、国际农发项目省级配套 安排整合资金250万元,核桃经济林、农户家庭牧场等建设等
实施责任单位:国际农发办 扶贫局
33、甘沟乡民族村养殖业发展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140万元,实施养殖产业发展。
实施责任单位:农牧局 扶贫局 甘沟乡政府
34、西沟复兴村扶贫产业发展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9万元,西沟复新村种植产业发展补助
实施责任单位: 扶贫局 西沟乡政府
35、转导乡后沟、王家庄村扶贫产业发展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17万元,扶持后沟村、王家庄村两贫困村推广种植“青薯9号”马铃薯种暑补助
实施责任单位: 扶贫局 转导乡政府
36、深度贫困村农牧业产业发展项目702万元,在深度贫困地区按照一村一策和合作社示范带动发展农牧业特色产业。
实施责任单位:农牧局 相关乡(镇)政府
37、现代设施农业日光节能温室改扩建项目 安排资金132万元,马场垣乡团结村改造提升840平方米温棚22栋,1320平方米温室5栋,5000平方米联动温棚及附属设备。
实施责任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38、绿宝饲草科技开发公司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 安排资金300万元,建设2000立方米厌氧发酵罐和600立方米模式贮气柜1座。
实施责任单位:农牧局
39、鼎辉农牧科技公司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 安排资金300万元,建设2000立方米厌氧发酵罐和600立方米模式贮气柜1座。
实施责任单位:农牧局
40、金源养殖专业合作社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50万元,新建饲草加工车间350平方米,新建饲草基地700亩。
实施责任单位:农牧局
41、柴东养殖专业合作社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30万元,新建青贮窖500立方米,购置粪污处理设备等。
实施责任单位:农牧局
42、忠杰养殖专业合作社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30万元。新建青贮窖500立方米,购置粪污处理设备等
实施责任单位:农牧局
43、民北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20万元,购置生产设备7台套,购轮式拖拉机马铃薯种植机(含铺膜机)马铃薯收获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旋耕机1台。
实施责任单位:供销联社
44、扶贫产业园-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247万元,牛羊肉加工净化车间、封闭式冷链跃台、引种场、产品展示销售中心、购置农畜产品检验检测设备冷藏车等。
实施责任单位:扶贫局 农牧局
45、扶贫产业园-奶牛产业扶贫基地建设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300万元,新建混凝土框架结构奶制品加工车间收奶间、检测实验室、保鲜库、制冷车间等.
实施责任单位:扶贫局 农牧局
46、农牧业生产发展补助资金项目 安排资金100万元,开展特色养殖产业发展。
实施责任单位:农牧局 相关乡镇
47、中藏药材种苗培育基地示范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100万元,6个合作社实施当归、黄芪、党参等一年生或多年生大宗中药材种苗繁育790亩。
实施责任单位:林业局
48、中藏药材种植基地示范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220万元,12个合作社发展带动种植当归、黄芪、党参等一年生或多年生大宗中药材种植3600亩。
实施责任单位:林业局
49、贫困地区生态经济林示范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160万元,巴州杨家湾村花椒750亩,中川草滩村花椒350亩,新民公巴台村桃树等700亩,核桃庄排子山村桃树等200亩。
实施责任单位:林业局 巴州镇政府 核桃庄乡政府
(二)农村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0274万元,实施18个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农田水利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安排整合水利发展资金2200万元,实施高效节水新建管道7090M,新增和改善高效节水面积6000亩。
实施责任单位:水务局
2、农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安排整合水利发展资金1428万元,对咸水沟小流域、西沟小流域分别新增治理面积20380平方米和17380千平方米,石谷坊和经济林等
实施责任单位:水务局
3、张关沟骨干坝除险加固工程.安排整合资金120万元,新建溢洪道、维修放水明渠、消力池放水涵管等
实施责任单位:水务局
4、车门沟骨干坝除险加固工程。安排整合资金106万元,新建溢洪道、维修放水明渠、消力池放水涵管等。
实施责任单位:水务局
5、松巴沟骨干坝除险加固工程。安排整合资金104万元,新建溢洪道、维修放水明渠、消力池放水涵管等。
实施责任单位:水务局
6、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安排整合资金55万元对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升级改造
实施责任单位:水务局
7、总堡三垣村至古鄯七里寺四级扶贫公路项目。安排整合资金715万元,建设四级公路11公里(路基、路面、桥涵)
实施责任单位:交通局
8、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安排整合资金559万元,35个贫困村1.16万贫困人口进行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解决贫困村饮水安全问题。
实施责任单位:水务局
9、官亭积石峡片区5#支渠建设项目。安排整合资金3558万元,支渠总长5.35KM,倒虹吸2座,陡坡1座,拍红涵1座,车桥13座,涉及中川乡6个村。
实施责任单位:重大项目办公室
10、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建设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统筹开展灌区及人饮取水许可证工作和用水制度改革等。
实施责任单位:水务局
11、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45万元,开展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实施责任单位:水务局
12、中川甘沟乡四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574万元,支渠8KM,斗渠17KM,渠系建筑物957座,改善灌溉面积3550亩。
实施责任单位:水务局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13、官亭镇先锋村先锋一社桥梁建设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55万元,修建桥梁一座,单孔8米,总长10米。
实施责任单位:民族宗教局 官亭镇政府
14、官亭镇光辉村桥梁建设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160万元,修建桥梁一座,两孔13米,总长30米。
实施责任单位:民族宗教局 官亭镇政府
15、甘沟乡东山村桥梁建设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135万元,修建桥梁一座,两孔8米,总长25米。
实施责任单位:民族宗教局 甘沟乡政府
16、甘沟乡光明村桥梁建设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110万元,修建桥梁一座,两孔8米,总长20米。
实施责任单位:民族宗教局 甘沟乡政府
17、前河乡上湾村桥梁建设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135万元,修建桥梁一座,两孔8米,总长25米。
实施责任单位:民族宗教局 前河乡政府
18、前河乡丰二村桥梁建设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185万元,修建桥梁一座,两孔13米,总长35米。
实施责任单位:民族宗教局 前河乡政府
(三)、农村生态环境改善项目资金4448万元。实施项目5个。
1、农村生态造林建设项目。安排整合资金2850万元,实施农村造林19000亩,主要用于补植补栽和管护补助;
实施责任单位:林业局
2、2018年公益林管护项目。安排整合资金1190万元,对国有及集体公益林88.58万亩实施管护(安排建档立卡户1190人为护林员)。
实施责任单位:林业局、有关乡镇政府
3、国有贫困林场基础设施维修提升。安排资金28万元,对6个国有贫困林场基础条件进行维修提升
实施责任单位:林业局
4、农村学校校园绿化 安排整合资金75万元,两所学校的花园、操场周边、空闲地、通道等地段绿化各类乔木770株各类花灌木19500株草坪3540平方米。
实施责任单位:林业局
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45万元,杨树烂皮病防治0.46万亩,核桃腐烂病防治1.14万亩,杨干透翅蛾防治0.4万亩,高原鼢鼠防治6.5万亩
实施责任单位:林业局
(四)农村教育医疗涉农资金18389万元。实施农村教育、医疗条件改善扶贫建设项目55个。
1、建档立卡贫困户健康保险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509万元,对4.5万建档立卡户商业补充医疗健康保险补助,每人112元补贴
实施责任单位:扶贫局 民和财产保险公司
2、农村医疗卫生公共服务改善和提升 安排整合资金560万元,对乡镇基层卫生院配备医疗器材设备等。
实施责任单位:卫计局
3、农村幼儿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975万元,在满坪东湾村、马营镇阳山村、大庄乡哈家圈村、孟家湾村、崔家湾村、高兴村,中川乡向阳村、松树乡加仁村、古鄯镇古鄯村、杏儿乡胜利村等10个村实施农村幼儿园学前教育建设项目。
实施责任单位:教育局
4、贫困大学生教育资助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24万元,每年资助若干名当年考入大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考学生。
实施责任单位:教育局
5、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建设项目 安排资金16271万元,对41所农村贫困区小学、中学实施扩建、维修改造,并配备教学设备和器材。
实施责任单位:教育局
(五)农村文化旅游发展资金3601万元,实施农村旅游、广播电视发展扶贫项目17个项目。
1、古鄯镇郭家山村旅游扶贫发展项目。安排整合资金300万元,主要建设一层1200平方米的服务大厅(含两层120平方米的厕所)以及水、暖、电等辅助配套工程。
实施责任单位:扶贫局 古鄯镇政府
2、古鄯镇小岭村旅游扶贫发展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300万元,建设一座占地5360平方米,年接待能力30万人次的以冰雪文化主题景点的滑雪场项目
实施责任单位:扶贫局 古鄯镇政府
3、西沟乡复兴村旅游扶贫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300万元,建设占地600平方米的内容为乡村休闲餐饮度假区。
实施责任单位:扶贫局 西沟乡政府
4、甘沟乡静宁村旅游开发配套项目。安排整合资金300万元,配套完成静宁村(卡地卡哇寺)旅游开发道路及亮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实施责任单位:宗教管理局 甘沟乡政府
5、民和三川纳顿节土族民族服饰购置。 安排整合资金30万元,配合纳顿艺术节宣传土族文化旅游,购置民族表演服饰等。
实施责任单位:宗教管理局
6、官亭镇剌家民俗村文化旅游接待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130万元,引导贫困户修建农家乐、农家宾馆等13家。
实施责任单位:宗教管理局 官亭镇政府
7、农村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服务建设项目 安排资金276万元,农村广播电视中央节目无线覆盖运行设施设备。
实施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局
8、古鄯镇山庄村七里花海索道旅游扶贫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100万元,利用七里花海旅游资源,扶持建设350米栈道及附属设备、设施。
实施责任单位:扶贫局 古鄯镇政府
9、满坪镇山庄村民俗旅游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安排整合100万元,利用永录民俗博物馆和国家AAA级景区奔康滩景区资源优势,建设景观大门、舞台等附属设施建设。
实施责任单位:扶贫局 满坪镇政府
10、古鄯镇山庄村美丽乡村及旅游发展资金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1000万元,古鄯山庄村美丽乡村及七里花海配套设施。
实施责任单位:新农办 古鄯镇政府
11、满坪镇大庄村美丽乡村及扶贫旅游资金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500万元,满坪镇大庄村美丽乡村及永禄民俗旅游发展设施配套等。
实施责任单位:新农办 满坪镇政府
12、峡门镇电视转播改扩建项目 安排资金160万元,发射机房扩建170平方米,供电系统、采暖通风检测等,基础设施维修等。
实施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局
13、农家院及附属设施旅游发展设施项目 安排资金105万元,实施中川乡农家院、马场垣团结村紫竹院、七里寺药泉自驾游营地、七里寺花海、永禄民俗博物馆实施旅游厕所提升改造。
实施责任单位:旅游局 相关乡(镇)政府
(六)贫困区农村居住条件改善资金29511万元,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公益设施及美丽乡村建设62个项目。
1、甘沟乡街道整治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50万元,甘沟乡街道整治(排水、环卫、绿化)等
实施责任单位:宗教局 甘沟乡政府
2、中川乡草滩村道路亮化工程 安排整合资金15万元,主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40盏。
实施责任单位:宗教局 中川乡政府
3、满坪镇街道整治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50万元,满坪镇街道整治(排水、环卫、绿化)等,
实施责任单位:宗教局 满坪镇政府
4、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1448万元,在13个行政村实施文化活动广场、村内安全饮水改造、村内道路硬化、环境整治、亮化等公益事业项目(分村投资正在设计概算中)。
实施责任单位;财政局 相关乡(镇)政府
5、2018年民和县30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5561万元,在西沟乡樊家滩村、才丰沟村,马营镇菜园村、三联村,巴州镇洒力池、巴州垣村,峡门镇孙家庄、李家庄村,松树乡加仁村,甘沟乡李家村,隆治乡秦家岭村,杏儿乡卡洒哇村,大庄乡孟家村,前河乡丰一村,转导乡河纳沟村,古鄯镇柴沟村、刘家湾村、郭家山村,核桃庄乡安家、堡子村,李二堡镇焦土、窑洞村,官亭镇河沿村、中川乡清二村、盘格村,满品镇满坪村,总堡乡中垣村、总垣村,松树乡松树沟村等30个行政村实施文化活动广场、农户庭院大门围墙、亮化及环境卫生整治。
实施责任单位;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相关乡(镇)政府
6、贫困区农民危旧房改造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800万元,同步搬迁非贫困户400户补助资金。
实施责任单位:扶贫局 相关乡(镇)政府
7、2018年干旱地区整体搬迁试点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2141万元,干旱地区整体搬迁试点新民乡8个行政村348户(贫困户50户)整体搬迁县城安置试点。
实施责任单位:扶贫局 发改委、新民乡政府
8、新民乡下山村易地搬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500万元,新民乡下上村整体搬迁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责任单位:扶贫局 新民乡政府
9、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2个建设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337万元,在甘沟乡峡门村、隆治乡白武家村、李二堡镇河西沟、龚家庄、焦土村、峡门镇爪咱村、核桃庄乡安家村、中川乡河西村、朱家岭村、转导乡河纳沟村、满品镇满坪村、沙拉坡等12个贫困行政村实施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及服务功能提升项目。
实施责任单位:民政局 相关乡(镇)政府
10、北山乡整体搬迁后续产业发展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300万元,对整乡搬迁北山乡在川口镇史纳片区为七个搬迁村购置集体产权商铺1369.5平方米(每村195.6平方米)(三年,本次部分)
实施责任单位:农牧局 北山乡政府
11、2018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1420万元,41个行政村村内环境治理及配套设施。
实施责任单位:环保局 相关乡(镇)政府
12、较少数民族地区贫苦村亮化工程 安排整合资金334万元,在杏儿藏族乡斜拉、卡洒哇、乱石头村,甘沟乡光明、东山村,安装太阳能路灯510盏,卡洒哇村新建文化活动广场1500平方米。
实施责任单位:民族宗教局 相关乡(镇)政府
13、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资金231万元。实施农村公共、教育、卫生等公共厕所86座,农户卫生厕所2800座
实施责任单位:发展和计划局 相关乡(镇)政府
(七)农村物流商务流通发展项目资金758万元,实施农村供销社恢复提升、农产品冷链加工等6个项目。
1、北山基层供销社恢复新建建设项目 安排资金70万元,在北山整乡搬迁史纳安置区在购置二层商铺171.84㎡及购置货架等设备,新建北山供销社。
实施责任单位:供销联社 北山乡政府
2、隆治基层供销社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50万元,隆治乡桥头村新建日用消费品超市(钢混、框架结构)120㎡新建餐饮服务中心(钢混、框架结构)120㎡及货架60组。
实施责任单位:供销联社 隆治乡政府
3、农副产品冷链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80万元,在马场垣乡团结村新建冷库(砖混结构、含装饰工程)216㎡浇筑运输道路(砼结构)1500㎡购置安装设备及辅助设施。
实施责任单位:供销联社 马场垣乡政府
4、官亭镇官西村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30万元,扩建日用消费品超市(砖混结构、含装饰工程)120㎡,改建日用消费品超市(含铺设地暖、装饰工程)220㎡及设备。
实施责任单位:供销联社 官亭镇政府
5、丰德生态食品有限公司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264万元,西沟乡复兴村,建设钢架农具仓库288平方米,农副产品仓库612平方米,农技服务用房及配送车间684平方米,机械设备38台套。
实施责任单位:供销联社 西沟乡政府
6、绿林苗木种植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264万元,在古鄯镇小岭村,建设农具仓库、农产品仓库、农技用房配送车间等总计2196平方米,机械设备38台套。
实施责任单位:供销联社 古鄯镇政府
(八)农民劳动技能培训、创业扶持、金融扶贫等资金775万元,开展实施贫困区劳动技能培训、拉面经济、贷款贴息、创业担保等8个项目
1、贫困人口劳动技能培训 安排整合资金90万元,对贫困户具有劳动能力的进行生产、建筑、拉面、劳务等方面的技能培训。
实施责任单位:扶贫局 就业局
2、青春创业金融担保基金 安排整合资金80万元,对贫困户具有创业能力的职业教育学生、大中专毕业人员创业贷款提供担保。
实施责任单位:扶贫局 县团委
3、2018年扶贫产业发展贷款贴息 安排整合资金169万元,对贫困户发展产业、拉面基金、创业发展等提供贷款贴息。
实施责任单位:扶贫局 民和农村信用合作社
4、巩固发展励志-拉面经济发展培训及输出 安排整合资金120万元,实施拉面经济扶持和培训等。
实施责任单位:扶贫局 就业局
5、巩固发展励志-脱贫户奖励 安排整合资金161万元,对脱贫户产业发展较好稳固的贫困村、贫困户实施产业扶持奖励激励政策。
实施责任单位:扶贫局 就业局
6、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及劳务输出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30万元,向无锡市技工院校输运贫困家庭子女和“两后生”,帮助职业教育,毕业后引导无锡用人单位予以优先招用。
实施责任单位:扶贫局 教育局
7、贫困村干部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25万元,无锡市在民和县举办农村基层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每年组织优秀村干部赴无锡参观考察。
实施责任单位:扶贫局 组织部
8、优秀人才双向互派培训项目 安排整合资金100万元,民和县每年选派校长、骨干教师到滨湖区学习,滨湖区每年选派一批管理骨干教学骨干到民和县学校指导工作。
实施责任单位:扶贫局 教育局
(具体已整合到位资金安排使用,祥见《2018年民和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安排使用项目资金明细表》)
六、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为切实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青政办﹝2016﹞123号),以及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东政〔2017〕18号)要求,结合2017年审计署、省委巡视组对我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提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为确保我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有效开展,积极建立和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机制,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推进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战略步伐,制定相应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保障措施,明确个部门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和资金使用管理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整合安排方案落到实处。
(一)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青政〔2018〕55号)和《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23号)精神,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组织和协调下,县属各涉农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开展实施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来,明确认识下放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安排权和项目审批权,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是新形势下简政放权、加强资金整合、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强化资金监管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举措。要在“民和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领导小组”的组织和指导下,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认真组织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安排、使用和项目选项、批复、实施等各项工作。明确资金使用主管部门从立项、资金使用以及成效上的责任,上下衔接,齐抓共管,确保整合工作落实到位,脱贫攻坚取得成效。
(二)多方筹集,加大整合,
各涉农部门要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为重任,紧紧围绕市政府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和《民和县2016年-2019年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八个一批”的扶贫实施目标工程,按照“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和“分步实施、重点攻坚、全面脱贫”的原则和思路,将省切块下达的涉农资金、市级补助的资金、县财政本级预算安排的涉农资金、扶贫帮困资金、通过政府融资平台取得的涉农贷款,一并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中,建立和完善部门行业项目库建设,加大整合规模和力度。同时,以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为契机,积极探索产业扶贫方式和扶贫开发新机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信贷担保、融资贷款、贷款贴息等有效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战略中。
(三)完善制度,规范程序
1、根据省政府《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加强和规范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机制,确保资金整合工作对接好脱贫攻坚任务和乡村振兴战略,针对我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存在的问题,重新修订了《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我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全面详细地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2、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各涉农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青政【2018】55号)要求,积极探索在“大专项+任务清单”资金分配管理模式下,与对口上级部门积极沟通衔接,明确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清单下如何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在保证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对接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和乡村振兴战略安排,超前谋划涉农资金项目,建立和完善项目库建设,及时补充、更新、调整项目库,今后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安排必循从项目库提取,确保资金整合项目安排能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上,确保县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全面、及时、准确编制,确保当年下达资金建设项目当年实施完成。
3、县级涉农部门要按各自职能、管理关系和县级涉农资金整合安排方案确定的项目类别,组织乡镇、单位、经营主体在尊重贫困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组织申报项目,由部门进行初选。部门计划方案编制必须从项目库中提取,部门编制的整合方案应包括:编制思路或原则、目标任务、整合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具体项目名称、责任单位、保障措施、工作要求、方案编制项目明细表等内容。
4、严格项目立项和实施管理。全县整合总方案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各涉农部门可根据资金实际下达情况组织编制具体项目的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建设内容、技术方案、资金使用安排、效益分析、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对精准扶贫产业化发展资金项目,要将发展扶贫项目的权限直接下放到乡镇和贫困村,由贫困村在乡镇政府和驻村第一书记的指导下,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因地制宜确定脱贫发展项目,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部门组织对具体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并由评审会员会出具评审意见,项目评审委员会一般为5—7人组成,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超过50%,同时邀请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以及项目实施乡镇和村民代表列席参加,通过评审的项目要采取新闻媒体、政府网站、乡镇(村)公示栏等方式公示无异议后,由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下达项目批复(涉农切块资金部分)。项目批复必须要明确项目名称、管理和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建设内容(标准)、投资及使用构成、实施方式、政府采购审批、完成时限和实施要求等主要内容。
5、项目的组织实施实行资金“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涉农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项目管理的法规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预决算审核制、政府采购制、合同管理制。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进度管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和修改,对项目变更要重新报方案批复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
(四)注重绩效,强化管理
1.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统筹整合方案,及时安排部署,认真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统筹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建立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深度参与涉农资金使用和项目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协助开展项目重点检查和督导。
2、县财政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纳入统筹整合安排的项目资金要严格执行所属资金国家及省制定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主管部门统一报账管理。财政加强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进行日常监管,协同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并根据省财政有关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对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
3、县审计局积极发挥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的事中、事后审计监督,对影响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制度缺陷、管理漏洞提出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和强化管理的建议。
4、项目完成后,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绩效考评,把建立统筹使用资金机制,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对涉农主管部门工作考核和主要领导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具体项目安排、整合机制创新、统筹规模、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效果等作为重要考评指标,并对考评结果予以通报,实施惩劣奖优,将考评结果作为次年度切块资金项目安排以及县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主要依据。
5、县审计、纪检部门加强对统筹整合使用资金工作的监督问责,对假借整合资金名义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权钱交易、骗取财政涉农资金、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从严惩处。对整合工作措施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特别是以各种借口干扰阻碍统筹整合工作的,要对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问责,确保整合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附:1、《2018年民和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来源汇总表》(附表一)
2、《2018年民和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来源分类明细表》(附表二)
3、《2018年民和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项目安排明细表》(附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