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财政信息公开
关于下达退役安置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年11月18日    

民政局:

为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根据海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退役安置补助资金的通知》(东财社字〔2016〕663号)文,下达我县退役安置补助资金10.2万元,专项用于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所需的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生活补助费及转业士官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含培训)、医疗补助等支出。此款请增列2016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9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6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