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根据海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经费(第二批)的通知》(东财社字〔2016〕322号)文,下达我县2016第二批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和管理机构资金11万元(含一次性生活补助0.5万元)。此款请增列2016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
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军队移交政府安置
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