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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6年军队复员干部生活困难
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年11月18日    

民政局:

根据海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军队复员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的通知》(东财社字〔2016〕201号)文,下达我县2016年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军队复员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1.5万元。此款请增列2016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05,生活补助。

加强资金管理,尽快将补助资金分配拨付,专款专用,确保军队复员干部及时得到养老保障。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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