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根据海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东财社字〔2016〕196号)文,下达我县2015年第一批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706万元。此款请增列2016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00509,城乡医疗救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07,医疗费。
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医疗救助对象得到及时救助,切实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