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根据海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农牧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东财社字〔2016〕167号)文,现下达我县2016年农牧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5869万元,专项用于农牧民危旧房改造。从2016年起,将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和奖励性住房合并实施,统称为农牧民危旧房改造,户均补助标准为2.5万元,其中:中央0.85万元、省级1.35万元、县(区)0.3万元。此款请增列2016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0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救济费。
财政专户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