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
为做好我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待遇政策落实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待遇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社字〔2016〕307号)文,现下达我县城乡居民1-6月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412万元,专项用于年满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的发放。从2016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5元,由125元提高到140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部负担。此款请增列2016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308,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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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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