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根据海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经费(第一批)的通知》(东财社字〔2016〕49号)文,下达我县2016第一批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和管理机构资金24万元,其中:离退休人员经费22万元,管理机构经费2万元。离退休人员经费请增列2016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管理机构经费请增列2016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903,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军队移交政府安置
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