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切块下达2016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16〕413号),现下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650万元,其中:人口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00万元;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资金1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0万元。该资金列2016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分类科目:39999,其他支出。
请严格按照《青海省切块财政支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和省民宗委、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组织实施,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