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切块下达2016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16〕415号),现下达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助资金1530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190万元,管护补助340万元。面积170000亩,其中:2001年20000亩;2002年50000亩;2003年71000亩;2004年25000亩;2006年4000亩。该资金列2016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110602,退耕现金;经济分类科目:30305,生活补助。
请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