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部门:
2015年我局通过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政策性财政支出投入力度,合理调度财政资金,加快专项支出进度,确保了全县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足额到位,为促进我县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社会提供了财力保障。根据县委、县政府及省、市上级单位财政综合绩效考评要求,现将2015年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下达到位情况通报公开如下:
截止12月底,全县共下达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35275.14万元,其中:上级下达专项资金31661.1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县级应配套3614万元,实际到位1913.1万元,资金到位率53%;2015年未到位的县级配套资金已全部列入2016年预算。
一、下达一般公共服务专项资金54.34万元,实际到位54.3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其中:下达人大、政协专项资金13万元,专项用于基层人大、政协政权建设;下达政法部门 “平安青海”建设专项经费12.6万元,为加快“平安青海”建设步伐和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财力保障;下达纪委、审计机关专项补助经费7万元,有力支持了纪检、审计工作的开展;下达工商、质监部门专项补助资金21.74万元,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二、下达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1588万元,实际到位158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按照“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要求,切实落实了政法专项资金的足额到位,提高了政法机关的经费保障水平,政法机关执法办案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同时下达社区戒毒工作站示范点建设专项补助资金20万元,有力的推动了马场垣乡戒毒所强制戒毒工作的开展。
三、下达教育事业专项资金31642万元,其中:上级下达专项2804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县级应配套3597万元,实际到位1896.1万元,资金到位率53%。落实中小学公用经费共计3840.4万元,已全部按标准(小学生均每年715元,初中生均每年915元)按学生数足额分解下达到各级学校;拨付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386.7万元;拨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资金1119.5万元;拨付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918万元(小学生3235人,人均1100元;初中生4164人,人均1350元);拨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2828.8万元(学生35360人,人均800元);拨付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补助资金1683.5万元;拨付学前一年教育免费资助资金614.3万元;拨付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16402万元;拨付2014年度农牧去基层学校任教师范类毕业生学费补助资金32.5万元;拨付2015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专项资金158.1万元;拨付2015年职业教育专项资金895.2万元;拨付特殊教育补助资金100万元;拨付标准化考点维护经费15万元;拨付中等职业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51.5万元;拨付学前教育扩大资源补助资金508万元;拨付“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和省东部地区对口支援青南地区专项资金226万元。教育事业专项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对我县的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改善了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城乡教育日趋优质均衡,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四、下达文化、体育、传媒专项资金1290.8万元,资金到位1290.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其中:上级下达专项1273.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县级配套1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有效支持了我县地方博物馆、文化馆免费开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保护、广播影视、农村文化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五、下达科技专项资金270万元,财政科技投入绝对量逐年增加,稳定增长。
六、下达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对旅游产业发展的支持引导作用。
附:民和县2015年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下达到位情况表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6年1月26日
抄报:海东市财政局、县政府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纪委、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