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根据海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东财社字〔2015〕142号)文,下达我县2015年第一批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962.81万元。此款请增列2014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00509,城乡医疗救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07-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医疗救助对象得到及时救助,切实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5年5月22日
抄报:曹良泰副县长。
抄送:本局有关领导,预算股,财监股,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