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民和县2017年度社会保险
基金预算的报告
市财政局:
现将《民和县2017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随文上报,请审示。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5日
民和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说明
2017年,我县社保基金预算编制工作在上级相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圆满完成了社会保障基金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此次基金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原则
社会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障经办机构负责筹集、管理和支付,预算编制坚持“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原则。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的依据
根据《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细则》、《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制度改革实施细则》、《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意见的通知》和2016年基金运行基础数据为依据。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情况。我县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6周岁及以上人口预计参保人数为208563人;其中,重度残疾人为6405人(民和县残联数据),正职村干部为581人,副职村干部为655人,村医补贴人数为405人。60周岁及以上人数为47598人。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收入和各级财政补贴收入预算。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预算合计为10659.22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为1800万元,集体补助收入为3万元,基础养老金补贴收收入为7999万元(含县级对失地农民基础养老金2.88万元),个人缴费补贴收入为738万元,利息收入为60万元,转移收入2.5万元。2016年收入预计执行数为10310.61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为1787.50万元,基础养老金补贴收收入为7587.88万元(含县级对失地农民基础养老金2.88万元)、个人缴费补贴收入为614.73万元,利息收入为315万元。相比较2017年收入增加,其主要原因2017年参保缴费人数增加,个人参保缴费收入增加,参保缴费档次调整,县级财政对个人缴费补贴标准提高,各级财政对重度残疾人缴费补贴标准提高。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级财政补贴支出预算。2017年城镇居民支出预算合计为8260.36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为7999.11万元,个人账户支出198.25万元,丧葬费支出56万元,转移支出7万元。与2016年预计支出执行数7494.2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执行数为7290.36万元相比, 2016年执行数小于2017年预算数,其主要原因是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数增加,基础养老金待遇提高。
四、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
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正常缴费人员和享受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继承人不能及时办理死亡人员注销手续,导致参保人员虚增。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收入收缴跨度为一年,大部分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后缴纳,错过了本年度缴费。三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轨需加快进度,已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信息,在城乡居民养老金保险业务统库中虽做中断缴费处理,但其所缴费金额应及时处理。
附件:民和县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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