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金堂实际,确定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指导全县工会工作。
(二)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工会的“维护、参与、建设、教育”职能,更好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并把这种积极性、创造性。
(三)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动员、组织和带领全县广大职工积极开展“群众性经济创新工程”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四)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立法和和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要求,加大工会组织建设力度,最大限度地把全县各机关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建起来,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党领导的工会组织中来。
(六)贯彻执行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政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七)同县属各企业、事业、机关党组织协商推荐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工会的主要领导人选。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的培训规划,负责全县基层工会专(兼)职干部的培训工作,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
(八)协助县政府和上级工会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做好在县的全国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省、市劳动模范的协管工作。
(九)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民和县总工会是由市总工会和县委共同领导的群众团体。是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管理采用由财政全额拨款方式。2015年底共有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行政工勤1人,帮扶中心编制3人,实有4人。退休人员5人。截止2015年末资产总额为15080元。
三、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4、分析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的汇总数)的预算收支数额等情况。
二、部门收支预算表
民和县总工会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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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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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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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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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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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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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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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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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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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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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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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福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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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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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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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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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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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屋及设备出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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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常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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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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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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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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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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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年结余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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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缴财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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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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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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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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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支出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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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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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
三、部门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民和县总工会(部门)2016年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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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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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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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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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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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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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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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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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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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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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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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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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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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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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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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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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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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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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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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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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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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离退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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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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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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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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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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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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