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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2016年部门预算公示
来源:    时间:2016年04月04日    

一、部门预算说明

  (一)、主要职能

  1.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2.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3.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4.指导,协调各部门落实各项措施。5.研究指导政法执委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科、处、队、庭、室干部的考察和管理。6.抓好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5年度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0个(详情见附表)。各级单位年初人数31人,其中在职人员1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2人,其他人员4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1.日常公用经费:人均1.2万元,共计47.8万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50万元,依法治县经费、安全防范工作经费、防范处理邪教经费各5万,维稳经费6万元,合计118.8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46.12万元、津贴补贴59.74万元、奖金7.36万元、取暖费5.8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1.34万元、其他(职级并行4人工资)5.28万元,合计145.6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生育保险0.53万元,退休费5.89万元,生活补助1.62万元,其他4.66万元,合计12.7万元。

二、部门收支预算表

民和县委政法委(部门)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预算数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277.16 

一、基本支出

277.16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1、工资福利支出

145.67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7

四、房屋及设备出租收入

 

3、日常公用经费

118.8

五、其他收入

 

二、项目支出

 

六、上年结余收入

 

三、上缴财政支出

 

 

 

四、结转下年

 

本年收入合计

277.16

本年支出合计

277.16

 

 

4-2

三、部门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民和县委政法委(部门)2016年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64.46

 

2013601

行政运行

 

264.46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7

 

20803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0.53

 

2080305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0.5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2.17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2.17

 

合计

 

 

27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