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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委宣传部部门预算公示
来源:    时间:2016年04月12日    

一、部门预算说明

1、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县宣传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党的中心任务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国际国内形势的宣传;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经济政策、重大经济活动的宣传;代管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群众进行思想教育工作。

三、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理论教育、、宣传、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工作。

四、负责舆论导向,规划和宏观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艺术工作,保证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代管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做好县内新闻媒体、县外媒体的联系、协调,掌握研判舆情信息,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积极舆-论支持。

五、宏观指导、部署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企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职务评定、考核和培训工作,指导全县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

六、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承担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指导和协调、组织对外宣传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外来记者到我县采访报道的管理工作;做好全县宣传制品的审批工作;检查督促全县对外宣传纪律的执行;策划组织大型外宣活动。

八、总结经验、反映情况,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完成县委和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民和县委宣传部是由民和县委职能部门,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2015年末共有在职人员11人,其中,行政5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人员5人。截止2015年末资产额为909730.69元。

二、部门收支预算表

县委宣传部(部门)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预算数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185.47

一、基本支出

185.47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1、工资福利支出

  105.54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6.63

四、房屋及设备出租收入

 

3、日常公用经费

63.3 

五、其他收入

 

二、项目支出

 

六、上年结余收入

    

三、上缴财政支出

 

 

 

四、结转下年

0 

本年收入合计

185.47

本年支出合计

185.47 

 

 

4-2

三、部门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县委宣传部(部门)2016年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10201

行政运行

168.84

168.84

 

21005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2.12 

12.12 

 

2080305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0.41

0.41

 

2080501

行政离退休费

36.96 

4.01

 

合计

185.38 

18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