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预算说明
1、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县宣传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党的中心任务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国际国内形势的宣传;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经济政策、重大经济活动的宣传;代管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群众进行思想教育工作。
三、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理论教育、、宣传、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工作。
四、负责舆论导向,规划和宏观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艺术工作,保证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代管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做好县内新闻媒体、县外媒体的联系、协调,掌握研判舆情信息,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积极舆-论支持。
五、宏观指导、部署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企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职务评定、考核和培训工作,指导全县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
六、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承担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指导和协调、组织对外宣传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外来记者到我县采访报道的管理工作;做好全县宣传制品的审批工作;检查督促全县对外宣传纪律的执行;策划组织大型外宣活动。
八、总结经验、反映情况,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完成县委和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民和县委宣传部是由民和县委职能部门,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2015年末共有在职人员11人,其中,行政5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人员5人。截止2015年末资产额为909730.69元。
二、部门收支预算表
县委宣传部(部门)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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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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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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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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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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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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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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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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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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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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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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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福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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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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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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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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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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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屋及设备出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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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常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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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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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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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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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年结余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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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缴财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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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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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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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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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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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支出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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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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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
三、部门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县委宣传部(部门)2016年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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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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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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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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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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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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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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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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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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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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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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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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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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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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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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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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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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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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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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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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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离退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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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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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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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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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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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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