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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市场监管局2016年预算信息公开
来源:    时间:2016年04月04日    

一、部门预算说明

1、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以及价格监督检查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相关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许可备案登记工作。

(三)负责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

(四)查处各类违法案件、打击传销和监管直销。

(五)组织开展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负责辖区合同监督管理。

(八)管理和指导辖区质量工作。

(九)管理和指导辖区标准化工作。

(十)管理和监督辖区计量工作。

(十一)管理和监督辖区检验检测认证。

(十二)管理和监督辖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十三)管理和监督辖区产品质量工作。

(十四)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

(十五)实施辖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

(十六)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管理。

(十七)根据市市监局抽检计划,实施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总体质量状况的评价性抽样检验和监督性抽样检验;组织开展辖区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处置工作。

(十八)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十九)承担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十)负责辖区相关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二十一)承担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二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就本级预算单位。单位年末人数96人,其中在职人员74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1人。

二、部门收支预算表

市场监管局(部门)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预算数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1111.41 

一、基本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1、工资福利支出

833.74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5.17 

四、房屋及设备出租收入

 

3、日常公用经费

242.5 

五、其他收入

 

二、项目支出

 

六、上年结余收入

 

三、上缴财政支出

 

 

 

四、结转下年

 

本年收入合计

 

本年支出合计

 

 

4-2

三、部门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市场监管局(部门)2016年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11501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

990.98

990.98

 

2011701

 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85.26

 85.26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5.17 

35.17 

 

 

 

 

 

 

 

 

 

 

 

  

1111.41 

11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