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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    时间:2017年05月22日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

人民政府文件

民政〔201772       签发人:马维忠

 

关于上报民和县2016年度社会保险基金

决算的报告

 

市财政局:

现将《民和县2016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决算》随文上报,请审示。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5

 

 

 

民和县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编制说明

 

2016年,在上级财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县圆满完成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保障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现将此次基金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情况。2016年民和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末实际参保人数为202575人,其中,个人缴费参保人数为115932人(含已缴费享受待遇人员);代缴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保险费人数为5179人; 60周岁及以上享受待遇人数为43693人,与上年相比,实际参保人数增幅0.997%,参保总人数增加是因参保人对政策的认识意识增强,对个人养老问题重视。个人缴费参保人数减少7.52%,原因是2015年部分个人缴费参保人员在2016年度未缴养老保险费;2015年个人缴费参保缴费到龄人员在2016年终止缴费;2016年因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死亡等原因退保人员增加。60周岁及以上享受待遇人数增幅3.65 %,原因是60周岁个人缴费参保到龄人数增加以及个人缴费参保到龄人员对享受待遇比较重视,及时办理享受待遇手续,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情况。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收入基金10083.44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为1588.03万元,集体补助收入10.24万元,中央基础养老金为3783万元,省级基础养老金为3802万元,县级基础养老金为2.88万元,省级个人缴费补贴464.73万元,县级个人缴费补贴100万元,利息收入为330.81万元,转移收入1.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幅为12.69%,其原因:个人参保缴费人员补交历年欠费金额增加;2016年省级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由55/人提高至70/人。且享受待遇领取人数增加,根据“当年预拨,次年结算”的原则,2016年预拨中央基础养老金增加,个人缴费补贴标准提高,使各级政府缴费补贴基金增加。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情况。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际支出养老金待遇7509.21万元,其中中央基础养老金支出为3655.95万元,省级基础养老金3653.74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161.17万元(一次性支付34.19万元),与上年支出相比增加;其原因是:省级基础养老金支出增加是2016年省级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由55/人提高至70/人,60周岁到龄享受待遇人员死亡人数增加使丧葬抚恤补助支出增加;转移支出增加。个人账户支出增加主要是达到60周岁到龄享受待遇人数增加,参加其他养老保险、死亡等退保人数增加。

(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结余情况。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末滚存结余为15031.68万元,其中个人账户基金结余14515.96万元,中央基础养老金结余194.12万元,省级基础养老金结余320.84万元,县级基础养老金结余0.77万元。与上年结余相比增加,其原因是:个人账户基金结余增加,主要是老百姓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增加,对自身养老更加重视。中央基础养老金及省级基础养老金结余增加,主要是达到60周岁享受待遇人员由于生存不明暂停发放人数增加。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合情况。2016度全县应参合城乡居民364041人,实际参合359426人,参合率为98.73%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情况。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21524.12万元,新农合实际筹集资金23088.46万元,其中:历年结转资金2889.02万元(包括:统筹基金1509.41万元、家庭账户基金1379.61万元),本年筹集资金20199.44万元(包括:个人收缴参合金为3592.46万元,中央省级财政补助15294万元,县级补助1220万元,利息收入92.98万元)。城镇居民实际筹集资金1447.88万元,其中:历年结转资金123.2万元,本年筹集资金1324.68万元(包括:个人收缴参保金为265.06万元,中央省级财政补助931.46万元,县级补助124万元,利息收入4.16万元)。

(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201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支出19973.51万元:新农合累计支出基金18589.34万元。(其中:支付门诊家庭账户费用95.49万元,支付慢性病门诊费用150.88万元,支付住院补偿费用10342.98万元,上解市级统筹基金8000万元)。城镇居民累计支出基金1384.17万元。其中:支付参保居民住院补偿费用756.77万元,门诊支出87.77万元,慢性病门诊费34.52万元,上解市级统筹基金505.11万元。

(四)城乡居民基金结余情况。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4562.83万元:新农合县级资金结余4499.12万元,其中家庭账户基金结余2731.39万元,统筹基金结余1767.73万元。城镇居民县级资金结余63.71万元。

(五)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增减分析。2016年城乡居民基金支出增长的原因:一是2016年基本药物目录扩大,人均住院补偿费用增加。二是“先住院,后结算”政策实施后,省级医疗机构住院人数增多,而且省级医院住院费用居高不下。三是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人均住院费用较上年有所提高。四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人们的健康需求进一步释放,住院人数和医疗费用也随之增加。

2016年底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出现透支现象的原因:一是城镇居民参保人数少,筹资标准不高,医疗资金抗风险能力相对较低。二是所筹集资金总额的60%上解至海东市社保局用于省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保险费用支付,仅剩的40%要用于省外和县内医疗机构住院费用、门诊统筹费用和门诊慢性病费用等多项支付,存在入不敷出的现象。三是城镇居民绝大多数居住在县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居民对医疗需求不断提高,住院人数逐年增加,费用也相对增多。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60周岁到龄享受待遇人员因重度残疾卧床,行动不便,办理银行卡受阻,不能及时享受养老金待遇。二是由于养老金征收跨度时间长,缴费申报集中在11月、12月,对基金预决算产生一定的影响,未及时申报缴费的乡镇将所征收的养老保险金存放在经办人员手中,资金安全存在风险。三是由于参保缴费人员从缴费到享受养老金待遇间隔时间长,缴费参保积极性不高,缴费档次由高档次变为低档次。四是将民营医院纳入新农合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之后,虽然极大方便了参合农民就医,但住院人数也随之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新农合基金的透支。五是由于“先住院,后结算”制度的实施、基本药物目录进一步扩大和人民群众对健康需求的进一步释放等原因,使住院病人到上一级医院就诊人数增加,从而增加了城乡居民基金压力。六是城乡居民筹资标准虽由原来的470元提高到510元,但从中上解人均50元的大病医疗保险基金和划分人均40元个人账户后,住院统筹基金实际增幅不大。七是外伤人员多,住院费用过高,调查难度不断加大,是否有责任方难以界定。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充分利用电视台等宣传媒体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各项制度、政策的知晓率,使参合(保)率进一步提高。二是进一步健全医保管理制度,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严把入院指征,合理控制住院费用。三是严格执行省市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城乡居民定点医疗机构的督查力度,乡镇卫生院及民营医院按核定床位数及病床使用率控制住院病人,杜绝将门诊输液病人纳入住院范围进行报销,按人均住院费用限额标准有效合理地控制住院费用,降低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真正达到“少花钱,看好病”的目的。

附件:民和县2016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