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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2015年度决算公开
来源:    时间:2016年09月24日    

县纪委概况

一、 主要职能(为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

民和县纪律是县级行政法人单位,属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核定行政编制19名,行政工勤1名,实有在职人员23名,临工1名。县纪委主要职责是: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镇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共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会同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镇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考察各镇、部门纪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选,负责纪委监察局派驻、派出(党组、党委)纪检监察机构干部的提名,并会同组织部门考察;配合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会同县委组织部对全县科级干部廉政情况进行考察;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省、市、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执行情况; 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作出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1个。单位年末人数33人,其中在职人员23人,退休人员9人,其他人员1人。

      

1              部门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民和县纪委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2

栏次

 

4

栏次

 

6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384.3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5

306.66 

一、基本支出

58

392.76 

  其中:政府性基金

2

 

二、外交支出

36

 

  人员经费

59

303.88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7

 

  日常公用经费

60

88.88 

三、事业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8

 

二、项目支出

61

 

四、经营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9

 

  基本建设类项目

62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40

 

  行政事业类项目

63

 

六、其他收入

7

0.2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41

 

三、上缴上级支出

64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

65.53 

四、经营支出

65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3

20.56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66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4

 

 

67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5

 

支出经济分类

68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6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合计

69

392.76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7

 

 工资福利支出

70

217.79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8

 

 商品和服务支出

71

88.88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2

86.09 

 

16

 

十六、金融支出

50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73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51

 

 赠与

74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52

 

 债务利息支出

75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3

 

 基本建设支出

76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4

 

 其他资本性支出

77

 

 

21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55

 

 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78

 

 

22

 

二十二、其他支出

56

 

 其他支出

79

 

 

23

 

 

57

 

 

80

 

本年收入合计

24

384.57 

本年支出合计

81

392.7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结余分配

82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12.62 

   交纳所得税

83

 

   基本支出结转

27

12.62 

   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84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8

 

   转入事业基金

85

 

    经营结余

29

 

   其他

86

 

 

30

 

  年末结转和结余

87

4.44 

 

31

 

   基本支出结转

88

4.44 

 

32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89

 

 

33

 

   经营结余

90

 

总计

34

397.19 

总计

91

397.19 

 

2

 

 

 

 

 

 

部门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

县纪委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

**

1

2

3

 201

11 

01 

 行政运行

306.47 

306.47 

 

 208

 03

05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0.70 

0.70 

 

 208

 05

01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64.83 

64.83 

 

 201

 05

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20.56 

20.56 

 

 

 

 

 

 

 

 

 

 

 

 

 

 

 

 

 一、关于县纪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5年度收支总决算397.19万元,比2014年收支总决算增增加6.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384.5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84.38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其他收入0.2万元,为我单位存款利息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12.6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财政拨款结余。

(二)支出总计392.7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6.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5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退休人员退休费。

3、医疗卫生() 支出20.5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结转下年4.4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 关于县纪委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县纪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2.56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99.9%2015年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减少)6.5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5年县纪委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53万元,占16.7%;医疗卫生(类)支出20.56万元,占5.2%;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6.66万元,占78.1%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一般公共服务()档案事务():**机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

()教育() **教育()

1**教育:指所属**学校用于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干部教育:指所属干部教育单位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应用研究():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筹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科技条件与服务():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改善科技条件方面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指用于

科技业务管理、培训方面的支出。

(十四) 文化体育与传媒() 新闻出版():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五) 文化体育与传媒()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指所属出版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方面的支出。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公立医院()

1、行业医院: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