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决算公开
民和县林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时间:2016年09月22日    

民和县林业局2015年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民和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民和县林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民和县林业局2015年收支决算总表

  二、民和县林业局2015年支出决算分类汇总表

  三、民和县林业局2015年支出决算总表

  四、民和县林业局2015年项目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民和县林业局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民和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林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管理、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全县林业工作;受委托起草县级有关林业和森林资源保护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全县中长期林业发展总体规划,林业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依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审核、编报全县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监督林业行政执法活动和负责林业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二)、组织、指导全县绿化造林、全民义务植树和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县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协调、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组织指导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封山护林;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管理、指导、监督全县林木种子种苗生产经营;指导国有林场、苗圃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乡镇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

(三)、研究制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各类基地和林业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县发展效益林业,推进林业产业化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林业宣传和对外合作交流。

(四)、组织、指导、监督全县森林资源、林地权属、森林采伐限额、陆生野生动物、木本植物保护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测报、检疫和防治;协调解决林地、林权纠纷。

(五)、管理、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查处乱砍滥伐森林、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占滥用林地、违法加工经营木材及产品和陆生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案件;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森林防火,组织协调重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重大森林火灾的扑救。

(六)、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科学研究、林业技术推广、科技教育和林技人员培训;承担县级林业科技试验、示范、应用推广等任务;承担全县林业技术的咨询、指导和服务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民和县林业局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度决算编制范围一级预算单位1个。预算单位年末总人数204人,其中:在职人员126人,退休63人,遗属人员15人。

第二部分 民和县林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1         

 

县林业部门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民和县林业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2

栏次

 

4

栏次

 

6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13697.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5

 

一、基本支出

58

1722.84 

 

  其中:政府性基金

2

0 

二、外交支出

36

 

  人员经费

59

1621.32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158.66 

三、国防支出

37

 

  日常公用经费

60

101.52 

 

三、事业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8

 

二、项目支出

61

10288.79 

 

四、经营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9

 

  基本建设类项目

62

489.72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40

 

  行政事业类项目

63

9799.1 

 

六、其他收入

7

279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41

 

三、上缴上级支出

64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

429.99 

四、经营支出

65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3

121.71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66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4

3644.1 

 

67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5

 

支出经济分类

68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6

7815.8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合计

69

12011.6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7

 

 工资福利支出

70

1072.6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8

 

 商品和服务支出

71

7917.8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2

2529.3 

 

 

16

 

十六、金融支出

50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73

2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51

 

 赠与

74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52

 

 债务利息支出

75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3

 

 基本建设支出

76

489.7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4

 

 其他资本性支出

77

 

 

 

21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55

 

 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78

 

 

 

22

 

二十二、其他支出

56

 

 其他支出

79

 

 

 

23

 

 

57

 

 

80

 

 

本年收入合计

24

14134.9 

本年支出合计

81

12011.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结余分配

82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6364.4 

   交纳所得税

83

 

 

   基本支出结转

27

 

   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84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8

6364.4 

   转入事业基金

85

 

 

   经营结余

29

 

   其他

86

 

 

 

30

 

   年末结转和结余

87

8487.66 

 

 

31

 

   基本支出结转

88

 

 

 

32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89

8487.66 

 

 

33

 

   经营结余

90

 

 

总计

34

20499.3 

总计

91

20499.3 

 

 

 

 

2

 

 

 

 

 

 

 

民和县林业局部门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合计1

基本支出2

项目支出3

 

 

**

**

**

**

11478.1

1713.6

9764.4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9.9

429.9

 

 

208

03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4.1

4.1

 

 

208

03

05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4.1

4.1

 

 

 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425.8

425.8

 

 

 208

05 

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56.5

56.5

 

 

 208

05 

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369.3

369.3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21.7

121.7

 

 

 210

 05

 

 医疗保障

121.7

121.7

 

 

210

05

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21.7

121.7

 

 

211

 

 

节能环保支出

3639.4

494.4

3140.5

 

211

05

 

天然林保护

697.3

489.4

207.8

 

211

05

01

 森林管护

565.2

489.4

166.8

 

211

05

02

 社会保险补助

1.38

 

1.38

 

211

05

03

 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211

05

99

 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

39.6

 

39.6

 

211

06

 

退耕还林

2937.6

5

2932.6

 

211

06

02

 退耕现金

1977.6

 

1977.6

 

211

06

05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

 

 

 

 

211

06

99

其他退耕还林支出

959.9

5

954.9

 

213

 

 

农林水支出

7291.4

667.5

6623.9

 

213

01

 

农业

170.7

 

170.7

 

213

01

08

病虫害控制

57

 

57

 

213

01

19

灾害救助

43.6

 

43.6

 

213

01

24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70

 

70

 

213

02

 

林业

7001.4

667.5

6333.9

 

213

02

01

 行政运行

2.4

2.4

 

 

213

02

04

 林业事业机构

618.9

618.9

 

 

213

02

05

 森林培育

2703.8

 

2703.8

 

213

02

06

 林业技术推广

1.5

 

1.5

 

213

02

07

森林资源管理

125.5

 

125.5

 

213

02

09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3183.1

3

3180.1

 

213

02

13

 林业执法与监督

10

 

10

 

213

02

16

 林业检疫检测

10

10

 

 

213

02

21

 林业产业化

170.5

 

170.5

 

213

02

26

 林区公共支出

33.1

33.1

 

 

213

02

27

 林业贷款贴息

2.1

 

2.1

 

213

02

32

 石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

10.96

 

10.96

 

213

02

34

 林业防灾减灾

81.1

 

81.1

 

213

02

99

 其他林业支出

48.3

 

48.3

 

213

05

 

扶贫

119.3

 

119.3

 

213

05

05

 生产发展

119.3

 

119.3

 

3

 

 

 

 

 

 

 

民和县林业局部门201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单位: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1

2

3

 

**

**

**

 

0

 

0 

 

          213

 

 

农林水支出 

 0

 

0

 

 213

62 

 

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 

0

 

0

 

第三部分 民和县林业局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民和县林业局2015 年度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民和县林业局2015 年度总收入14134.87万元,总支出12011.62万元,比2014年收入增加3957.24万元,支出增加2743.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和项目投资增加。

 其中:

 ()收入总计20499.28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4134.87万元和上年结转结余6364.4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13697.2万元。为县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158.66万元。为省林业厅拨付的项目森林培育和资源管理费及海东南北两山绿化办公室拨付的2015年南北两山绿化项目资金等。

3、其他收入279万元。为存款利息收入、职工社会保险养老金及盘活存量资金返还款等。

   4、上年结转和结余6364.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财政拨款结余,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支出总计20499.28万元。(本年支出12011.62万元和结转下年8487.66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9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121.7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卫生事件处理方面的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3644.1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森林管护、社会保险补助、政社性支出及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和对退耕户的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4、农林水事务支出7815.82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培育、林业技术推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有害生物防治等支出。

5、结转下年8487.65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为2015-2016年实施林业项目资金。

  二、关于民和县林业局20I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民和县林业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478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95.5%2015年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2367.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增加;二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5年民和县林业局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按(功能)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9万元,占总支出的3.5%。医疗卫生支出121.71万元,占总支出的1%。节能环保支出3634.9万元,占30%。农林水事务支出7291.4万元,占6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一般公共服务()档案事务():**机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

  ()教育()**教育()

  1**教育:指所属**学校用于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干部教育:指所属干部教育单位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应用研究():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筹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科技条件与服务():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改善科技条件方面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指用于科技业务管理、培训方面的支出。

  (十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新闻出版():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五)文化体育与传媒()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指所属出版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方面的支出。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公立医院()

  1、行业医院: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 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廷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文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