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决算公开
2015年度民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
决算公开
来源:    时间:2016年09月21日    

第一部分民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东市县(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青办发〔20156号)和海东市委办公室、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和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东办发〔201558号),设立民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政府工作部门,一般不设内设机构。根据《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和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及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及“三定”规定,县价格监督检查局为我委管理的副科级行政机构。主要职责:组织实施价格检查,依法查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国家机关收费中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我委职能转变为三项:一承接的职能为1,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政府投资项目申请使用投资补助,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职责。2,各级有关部门批准的可研批复总投资不足500万元的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政府投资项目,可直接根据可研批复进行图纸设计审批职责。3,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或国家有特殊要求的500万元以下的小型水利项目审批职责。4.非跨县公路核准审批职能。5.其他社会事业项目核准职责。7.省、市政府下放的其它相关职责。二调整的职责为1.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承担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职责,划入我委。三加强的职责为1.加强发展规划研究制订、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事项统筹、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协调等职能。2.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和前期工作协调。3.加强重大项目某划、储备、调度及稽查工作。上述三项职能,我委均严格进行了落实。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1个(详情见附表)。各级单位年末人数44人,其中在职人员27人,离休人员*人,退休人员15人,其他人员2人。

  附表:民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情况表

序 号

单位名称

1

民和县价格监督检查局

2

 

3

 

 

 

 

1       民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2

栏次

 

4

栏次

 

6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5142.0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5

655.25 

一、基本支出

58

1058.33 

  其中:政府性基金

2

182.09 

二、外交支出

36

 

  人员经费

59

394.23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7

 

  日常公用经费

60

664.10 

三、事业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8

 

二、项目支出

61

 

四、经营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9

 

  基本建设类项目

62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40

 

  行政事业类项目

63

 

六、其他收入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41

 

三、上缴上级支出

64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

119.19 

四、经营支出

65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3

24.99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66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4

2278.03 

 

67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5

293.68 

支出经济分类

68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6

434.66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合计

69

4973.79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7

 

 工资福利支出

70

250.05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8

 

 商品和服务支出

71

41.78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9

2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2

144.18 

 

16

 

十六、金融支出

50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73

262.7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51

 

 赠与

74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52

 

 债务利息支出

75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3

 

 基本建设支出

76

3915.46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4

120 

 其他资本性支出

77

359.62 

 

21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55

 

 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78

 

 

22

 

二十二、其他支出

56

1023.99 

 其他支出

79

 

 

23

 

 

57

 

 

80

 

本年收入合计

24

5142.02 

本年支出合计

81

4973.79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结余分配

82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3344.70 

   交纳所得税

83

 

   基本支出结转

27

117.66 

   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84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8

3227.04 

   转入事业基金

85

 

   经营结余

29

 

   其他

86

 

 

30

 

  年末结转和结余

87

3512.93 

 

31

 

   基本支出结转

88

265.34 

 

32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89

3247.57 

 

33

 

   经营结余

90

 

总计

34

8486.72 

总计

91

8486.72 

 

2

 

 

 

 

 

 

 民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1

2

3

 201

 04

01 

 行政运行

651.46 

651.46 

 

 201

99 

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79 

3.79 

 

 208

 03

05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0.8 

0.8 

 

 208

 05

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18.38 

118.38 

 

210

05

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24.99

24.99

 

211

03

02

水体

551.47

 

551.47

211

03

04

固体废弃物及化学品

1008.37

 

1008.37

211

10

01

能源节约利用

718.19

 

718.19

212

03

03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93.68

 

93.68

212

03

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200

 

200

213

05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32

 

5.32

213

05

04

农村基层设施建设

429.34

 

429.34

216

02

99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24

 

24

222

04

03

储备粮油库建设

120

 

120

229

99

01

其他支出

765.08

 

765.08

 

 

 

 

 

 

 

 

 

 

 

 

 

 

 

3

 

 

 

 

 

 

 民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单位: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1

2

3

229

04

00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58.91 

258.91 

 

 

 

 

 

 

 

 

 

 

 

 

 

 

 

一、关于民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民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度收支总决算5142.02万元,比2014年收支总决算增827.9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十三五”规划编制开始,价格调节基金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5142.0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142.02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万元,为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3、事业收入**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例如:(请举一个所属事业单位的主要事业收入情况)。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例如:(请举一个所属事业单位的经营收入情况)。

5、下级单位上缴收入**万元,为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例如: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取得的资产出租收入和投资收益。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万元,为事业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财政拨款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4973.7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5.25万元,主要用于民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万元,主要包括xxx及所属单位参加国际组织以及对外交流活动等的支出。

3、公共安全(类)支出**万元,主要用于xxx及所属单位治安管理、刑事侦查和消防等方面的支出。

4、教育(类)支出**万元,主要用于xxx及所属院校和干部教育单位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5、科学技术(类)支出**万元,主要用于xxx及所属科研单位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及改善科技条件等方面的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万元。主要用于xxx及所属文体出版单位的体育活动、新闻通讯、出版发行等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1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8、医疗卫生() 支出24.99万元,主要用于民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员医疗卫生、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方面的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2278.03万元,主要用于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类)支出293.68万元,主要用于较少数民族区域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支出***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34.66万元,主要用于道路绿化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3、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商业评价商店补助支出。

14、结转下年3512.9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 关于 民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民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29.1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32.75%2015年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827.9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十三五”规划编制开始。二是价格调节基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5年民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5.25万元,占13.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19万元,占2.40%;城乡社区(类)支出293.68万元,占5.9%;公共安全(类)支出***万元,占*%;农林水(类)支出434.66万元,占8.74%;商业服务(类)支出24万元,占0.48%;医疗卫生(类)支出24.99万元,占0.5%;节能环保(类)支出2278.03万元,占45.8%;。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一般公共服务()档案事务():**机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

()教育() **教育()

1**教育:指所属**学校用于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干部教育:指所属干部教育单位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应用研究():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筹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科技条件与服务():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改善科技条件方面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指用于

科技业务管理、培训方面的支出。

(十四) 文化体育与传媒() 新闻出版():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五) 文化体育与传媒()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指所属出版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方面的支出。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公立医院()

1、行业医院: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